图表内容
表13:我国钢铁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汇总
政策文件
发布单位发布日期主要内容
要求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
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实施等量或减量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置換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城
实施减量置换
重审
要求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
须制定产能置換方業
实施等量
《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
2015.420或滅量置换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
实施减量置
《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
国务院
20162.1
的意见》
重点推进产钢大省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退出部分过剩产能
置換过程中的退出和建设产能数量
依照产能換算表进行换算。京津冀
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25
其他地区实施
《钢铁行业产能置換实施办法》
工信部
2017.12.31减量置換。各地区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的项目可实施等量置
换
退出转炉时须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未完成钢铁
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
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产能
贇籽来源:工信部
國务院
信达证养研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