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内容
表4: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
参数
技术要求
视场角★
视场角应≥60°,或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有效像素比★
有效像素比应≥65%
设备瞳距可调,最大瞳距应≤75mm并且最小魔距≥50mm如果设备喷距不可调,瞳距值应在50mm~
瞳距范围★
75mm之间
出瞳距离应≥10mm。如果产品说明书没有标示出瞳距离,在出瞳距离为10mm的位置上出瞳直径应4
出撞距离和出瞳直径★
mm如果标示出瞳距离,在标示出瞳距离的位置上出魔直径应4mm
研究报告节选:
有效像素比应≥65% 设备瞳距可调,最大瞳距应≤75 mm.并且最小瞳距≥50 mm;如果设备瞭距不可调,瞳距值应在 50mm~75mm 之间 出瞳距离应≥10 mm。如果产品说明书没有标示出瞳距离,在出瞳距离为 10 mm 的位置上出瞳直径应 4 mm;如果标示出瞳距离,在标示出瞳距离的位置上出瞳直径应≥4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