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报告】-中国税务快讯: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类型: 中国宏观评论

机构: 毕马威

发表时间: 2021-12-03 00:00:00

更新时间: 2021-12-03 10:14:02

海关总署令第254号明确了对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及管理要求,毕马威对此进行了初步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海关总署令第254号明确了对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及管理要求,毕马威对此进行了初步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经核准出口商定义及条件
经核准出口商是指经海关依法认定,可以对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的
企业。申请经核准出口商的企业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经核准出口商认定流程
海关建立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信息化系统,通过该系统提升对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声明的认定及管理。具体认定流
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