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报告】金融-银行行业研究周报:《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点评

类型: 行业周报

机构: 申港证券

发表时间: 2023-03-05 00:00:00

更新时间: 2023-03-06 16:14:39

每周一谈:《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点评
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办法是结合巴塞尔委员会发
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办法是结合巴塞尔委员会发
布《审慎处理资产指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而成,对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信用风
险管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将风险分类对象由贷款扩展至承担信用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近年
来,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占比显著提升,为全面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办法》拓
宽了应进行风险分类的资产范围。《办法》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对表内承担信
用风险的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
产、应收款项等。
《办法》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审慎处理资产指引》,确立以债务人为中心
的风险分类理念。《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非零售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时,债
务人在本行债权超过10%分类为不良的,该债务人在本行所有债权均应分类为
不良;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超过90天的债务已经超过20%的,各
银行均应将其债务归为不良。
《办法》明确逾期天数、信用减值与风险分类的关系,统一分类标准,不良认
定更加客观。
从逾期天数看,现行《指引》对逾期天数与分类等级关系的规定不够清晰,
部分银行以担保充足为由,未将全部逾期超过90天的债权纳入不良。《办法》
明确规定,金融资产逾期后应至少归为关注类,逾期超过90天、270天应至
少归为次级类、可疑类,逾期超过360天应归为损失类。
从信用减值看,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资产进行减
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办法》参考借鉴新会计准则要求,规定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资产应进入不良,其中预期信用损失占账面余额50%以上应至少
归为可疑,占账面余额90%以上应归为损失。
投资策略:《办法》对于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提出更为严格的标准,预计短期对于
银行的影响有限:
从表内贷款来看,当前上市银行不良认定标准严格,除几家城农商行外,逾
期90+/不良贷款均已小于100%,满足监管要求。但考虑到部分银行发生信用
减值的贷款并未全部划入不良,未来不良生成率或有小幅上升。
非信贷和表外金融资产方面,虽然各上市银行报表并没有直接披露细项数
据,但多数银行已经加强认定,如招商银行和宁波银行非信贷资产和表外资
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力度已达到较高水平。
办法合理设置了过渡期,银行有充足时间对不良资产进行重划分和处置。《办
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商业银行自《办法》正式施行后
新发生的业务,应按照《办法》要求进行分类;对于《办法》正式施行前已
发生的业务,商业银行应制订重新分类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季度
有计划、分步骤对所有存量业务全部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分类。
《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银行资产质量披露的真实性及横向可比性,其中不
良认定严格、拨备充足的优质银行受影响较小,预计强势银行优势仍将维持。
建议关注两类银行:一类为前期受地产政策影响较大且受益于疫情后消费回暖的
银行,如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等;另一类为经营稳健、具有地区优势
的优质银行,比如江浙地区的宁波银行、常熟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风险;新冠疫情持续恶化风险。
2023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