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报告】公用事业-环保行业研究周报:碳配额分配清缴机制逐步健全

类型: 行业周报

机构: 申港证券

发表时间: 2023-03-19 00:00:00

更新时间: 2023-03-20 10:14:25

每周一谈:
事件:生态环境部印发《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
事件:生态环境部印发《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
配实施方案》
基于实际供电供热量的碳配额分配机制,不因碳配额而影响能源供应与经济发
展。《方案》的编写,一方面以助力火电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一方面亦充
分考虑国内外经济、能源供应形势,并未在总量设置上对电力增长的需求造成
限制,而是根据实际供电量、供热量确定碳配额分配量,不会对电力生产形成
约束,进而不影响电力供应保障。
鼓励大容量机组与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本次配额方案引入了平衡值的概念,
即各类机组供电、供热碳排放配额量与其经核查排放量(应清缴配额量)平衡
时对应的碳排放强度。由此能够看到基准值的设定与实际排放量设定的差距。
由下表可见,2021年>300MW的机组平衡值略低于基准值,燃气机组平衡值略
高于基准值;而≤300MW的燃煤机组平衡值则较基准值高0.0147tCO
2
/MWh,
非常规机组平衡值较基准值高0.0277tCO
2
/MWh;供热方面,燃煤机组平衡值
略低于基准值,燃气机组平衡值与基准值相等。该种设置有利于大规模燃煤机
组与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获得配额多于需清缴配额,可出售获利。
分年度设置基准值,为能效提升摊派下降提供了表现与约束机制。2021-2022
年度分配方案将采用不同的配额分配基准值、两年分别履约,且第二年的基准
值将根据第一年的实际排放情况而确定;相比之下,2019-2020年建立初期,
则是两年采用相同的碳配额分配基准值,且两年合并履约。分年度的、基于上
一年排放水平的碳配额分配基准值确定机制,一方面可以体现行业历年能效及
碳排放水平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亦可通过逐年碳配额基准值的调整,对企业
碳排放发展水平进行间接约束,该机制的健全是碳配额及清缴系统碳减排功能
性建立的关键一步。
目前基准值反应的仍是行业平均排放强度,配额清缴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根
据生态环境部的官方解读,目前《方案》中的基准值确定仍是以行业平均排放
强度为准,行业配额发放总量与清缴配额总量基本相等,不会额外增加行业负
担。22年各类机组基准值较21年下降仅0.5%左右,降幅微弱,按解读内容来
看,基本是基于近年火电行业能耗与碳排下降率测算确定。
设定豁免机制与灵活机制,进一步减轻履约压力。《方案》设置了重点排放单位
超过履约缺口率上限豁免机制,当核定配额量小于实际核查排放量的80%时,
按实际排放量80%发放配额;当不小于80%时,按核定配额量发放,一定程度
上减轻了核定量与实际量差异带来的履约压力。而对于配额缺口率在10%以上
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因经营困难无法完成履约的,可从23年预分配配额中支
取,但不超过配额缺口量的50%,一定程度上为经营困难企业舒缓履约压力。
CCER仍可用于重点排放单位抵消清缴,5%比例不变。根据生态环境部与《方
案》一同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
作的通知》,重点排放单位仍可使用CCER抵消21、22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缴,
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量的5%。CCER仍将作为碳减排的重要工具,在
碳交易机制下发挥作用。
投资策略:新《方案》一方面保持了旧方案的延续性与稳定性,一方面在基准
值确定与分年度请教方面做出了进步性调整,同时考虑经济环境能源供应等背
景,并未在配额分配清缴与基准值设定方面为追求减排增设过多压力,整体仍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