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报告】-【宏观专题】哪些数据存在“同比口径”问题?

类型: 中国宏观专题

机构: 华创证券

发表时间: 2024-03-25 00:00:00

更新时间: 2024-03-26 09:11:28

前言:本篇报告系统梳理目前市场较为关注的经济数据“同比口径”问题。即,
由于统计口径差异,不适合直接将“当年报告期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同期
数据”直接相比计算增速。
首先:常见的经济数据哪些存在“同比口径”问题?从统计局的官网通稿来看,
首先:常见的经济数据哪些存在“同比口径”问题?从统计局的官网通稿来看,
工业品产量、工业企业利润、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与销售存在“同比口
径”问题。具体原因来看,主要包括:一是样本因素(如规模以上的样本、符
合投资统计调查的项目样本、符合房地产开发项目性质的样本);二是剔除重
复(跨地区、跨行业);三是特殊问题的处理(退房、一级土地开发等)等。
其次,哪些经济数据基本不存在“同比口径”问题,即可以直接计算增速?包
括名义GDP、社零、进出口、财政收支、居民收支、农民工就业人数等。只
是,需要注意的是,GDP、进出口按惯例会有修订,需要使用最新的上年数据
计算增速。社零在部分特殊年份(一般是经济普查因素)也可能有口径调整。
最后,“同比口径”、“数据修订”这些数据处理,如何影响GDP核算?需要作
三种情形的区分:1)完全不影响:包括规模以上样本因素带来的同比不可比
(核算时会加上规模以下)、非GDP核算数据(土地购置费,旧设备购置费、
旧建筑物购置费等不纳入GDP核算)。2)直接影响:即该增速直接作为GDP
生产法核算的参数。包括地产销售面积增速(影响房地产业)、社零增速(影
响批发零售业)、工增增速(影响工业)。3)间接影响:即,该因素可能会影
响GDP核算,但由于不直接参与生产法GDP的核算,如何影响不好评估。包
括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法使用)、进出口(支出法使用)等。
一、区分两类数据问题
第一类是同比口径问题。典型案例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查数据,“由于规
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本年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数据并不可比。
部分年份,调查范围变化较大,如2011年,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
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使
得2011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从2010年的45.2万个陡降至32.5万个。
第二类是“数据修订”。即,由于获得了更多的数据,将历史数据公布值予以
调整。较为常见的是GDP的修订。
二、哪些数据可能不存在同比口径问题?
名义GDP、社零、进出口、财政收支、居民收支、农民工就业这些常用的宏观
数据,可以直接计算同比。只是,需要注意的是,名义GDP、进出口在数据公
布后按惯例会进行修订。其中,出口的修订情况我们作详细梳理(影响2024
年后续几个月的增速)。社零在个别特殊年份会进行口径调整。
三、哪些数据可能存在同比口径问题?
工业产品产量、工业企业利润、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和销售。原因见正
文。从历史数据来看,固定资产投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3年、
2024年1-2月,直接计算的同比增速与统计局公布的增速差别较大。房地产
投资和销售2023年、2024年1-2月,直接计算的同比与统计局公布的同比差
别较大。值得关注的是地产,2024年相比2023年,口径有微调,包括:1)
退房的处理。2024年1-2月是“剔除”。2023年强调“对退房的商品房销售数
据进行了修订”。2)非房地产开发性质的投资的说明。2024年1-2月是“剔除
单纯一级土地开发等非房地产开发项目。”2023年强调的是,“剔除非房地产
开发性质的项目投资”。
四、数据问题如何影响GDP核算?详见正文。
风险提示:
统计制度调查调整,经济普查后对可能数据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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