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报告】有色金属-中国黄金:黄金税收新政提升整体税负,品牌提价向终端传导

类型: 行业动态分析

机构: 海通国际

发表时间: 2025-11-06 00:00:00

更新时间: 2025-11-07 15:11:26

(PleaseseeAPPENDIX1forEnglishsummary)
黄金税收新政落地,黄金珠宝企业一致提价以转移税负。2025年11月1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黄
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税〔2025〕11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11月
3日各大黄金珠宝品牌商普遍上调售价约5%–6%,以部分转嫁新增税负。此后,随着国际金价回落,品牌方又相
继下调价格,根据各大金店品牌官方平台信息,11月5日每克足金饰品价格:老凤祥为1249元,较前一日下跌
13元;周生生为1250元,较前一日下跌10元;老庙黄金为1249元,较前一日下跌13元;周大福为1255元;六
福珠宝为1253元。我们预计,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作用下,国内黄金珠宝价格将呈现动态调整态势,建议持续跟
福珠宝为1253元。我们预计,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作用下,国内黄金珠宝价格将呈现动态调整态势,建议持续跟
踪后续政策落地效果与行业变化。
新政实施后,黄金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的税务处理显著分化,产业链整体成本抬升趋势明确。按购金用途拆
分:其一,投资性用途方面,旧政允许金交所会员单位(如周大福、老凤祥等)向下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
游可据此全额进项抵扣;新政则仅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意味着进项抵扣为零。其二,非投资性用途
(如首饰用料)方面,旧政同样允许开具专票并全额抵扣;新政改为仅能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按普通发票金额
×6%的固定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比例显著下降。综合来看,实物黄金在原材料交易阶段的税负显著上行,并
沿产业链传导至整体成本。我们认为,在各环节利润率受限、企业难以完全消化成本上升的背景下,品牌的阶段
性提价有助于对冲政策影响、稳定盈利,但同时提升了消费者购买金饰的价格,或导致终端需求受限;同时,由
于新政下黄金珠宝企业向加盟商销售投资金时仅能开普通发票、无法进项抵扣,中间流通环节的税负因而明显抬
升,加盟占比较高的企业相对压力更大。
表1黄金新政下,不同主体的不同购金用途下的税务处理
购金用途公司身份采购环节销售环节潜在影响分析
投资性用途
会员单位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抵扣
进项税